| 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加快建设制造业中试平台实施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6-01-31 结束时间:2026-03-02 |
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加快建设制造业中试平台实施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1号)和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中试平台的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25〕2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建设一批适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中试平台,市经信局牵头研究形成了《宁波市加快建设制造业中试平台实施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书面反馈至市经信局。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6410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与企业发展处
电子邮箱:jager_hu@163.com
附件
宁波市加快建设制造业中试平台实施方案(2026-2028年)
(征求意见稿)
制造业中试平台(以下简称“中试平台”)是为处在试制阶段的样品转化到生产过程提供设计验证、功能性能验证、工艺验证、适配验证、生产验证等综合性、专业化服务和系统化解决方案的载体,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1号)和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中试平台的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25〕24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建设一批适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中试平台,增强中试服务供给能力,优化中试发展生态,推动科技成果加速产业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面向现代产业发展需求为目标,以技术成果工程化突破和产业化应用为导向,坚持供需适配、分类推进、创新开放、集约高效的原则,做精中试产业布局、做活中试组建模式、做强中试平台能力、做优中试发展生态,以“宁波试”推动“宁波造”,为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支撑。
到2028年,按照“培育一批、认定一批、创建一批”的思路,重点培育中试平台30家以上,认定产业发展急需、成果转化能力强、公共服务属性突出、市场运营机制优的市级中试平台20家以上,创建国家级、省级平台4家以上,中试平台在服务企业创新需求、孵化优质项目的能力初步显现。到2030年,中试平台基础条件、技术水平、服务供给、人才建设显著增强,在链接创新资源、加速成果转化、赋能企业发展、培育未来产业等方面的作用充分释放,产业集群重点领域实现中试平台全覆盖,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科技成果中试枢纽。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创新平台筑基工程,精准构建产业所需中试体系
1.绿色石化。支持建设具有化工产品技术验证、工艺改进、小批量生产、性能验证、安全性评估等功能的中试平台。补齐高端精细化工材料领域中试平台,高标准谋划建设关键高端材料中试平台。激活关键基础原料、高端合成材料等领域中试平台,推动一批石化化工科研院所提供高端化学品、高性能合成材料、绿色石化技术等中试服务。
2.新材料。支持建设具有材料研发验证、技术熟化、工艺创新、材料试制、检测验证等功能的中试平台。做强石墨烯材料、有色金属材料领域中试平台,打造立足宁波、服务全省、面向全国的高能级中试平台。激活磁性材料、功能膜材料、碳基材料等领域中试平台,推动材料领域创新平台形成“材料-器件-应用”一体化中试验证能力。
3.新能源汽车。支持建设具有关键零部件验证、智能化网联化系统验证、整车道路测试验证等功能的中试平台。做强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领域中试平台,推动整车及零部件龙头企业、第三方汽车检测机构等突破汽车产业检测技术瓶颈、填补领域空白,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仪器设备共享、产品性能测试等中试服务。
4.高端装备。支持建设具有性能测试评价、可靠性安全性验证、极端环境验证等功能的中试平台。做强工业母机领域中试平台,支撑国产精密机床基础件实现自主可控、稳定量产。激活精密仪器设备、核心功能部件、关键基础件等领域中试平台,推动装备龙头企业逐步开展对外公共服务。补齐航空航天与海工装备领域中试平台,发挥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的独特优势,提供海洋装备实海况、全周期服役性能验证服务。
5.人工智能。支持建设具有产品设计验证、软硬件适配验证、性能测试验证、场景应用验证等功能的中试平台。补齐行业垂直模型和智能体领域中试平台,推动人工智能模型在不同行业应用落地,加快谋划创建人工智能石化化工应用中试基地。补齐智能终端产品领域中试平台,深入挖掘人工智能服务商资源,加速将人工智能前沿技术转化为智能产品。
6.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建设具有芯片设计、工艺优化、放大生产、封装测试、集成应用等功能的中试平台。做强集成电路领域中试平台,突破微纳加工与制备、多维成像系统异构集成等关键共性技术,为半导体行业的重大技术难题提供国产化解决方案。激活智能传感、新型显示等领域中试平台,加快提升行业成果转化效率与产业化水平。支持建设具有功能性能验证、安全性测试、生态适配、成熟度评估、供应链分析等功能的中试平台。补齐软件信息领域中试平台,推动开源基础软件实现架构自主化、性能高阶化、生态规模化发展,加快工业操作系统、工业软件迭代升级,提升工业软件国产化率。
7.生命健康。支持建设具有生物药开发、药物分析、药物试生产、药物检测等功能的中试平台。激活药品领域中试平台,推动一批现有医药创新平台提升生物药细胞培养与纯化、制剂处方与稳定性研究等关键中试服务水平。补齐医用耗材、医疗装备领域中试平台,发展万级/十万级洁净车间、理化及微生物检测、电磁兼容性测试、功能性安全性耐久性验证等服务。
8.绿色能源。支持建设具有关键材料性能验证、组件适配验证、整机产品性能验证、能源并网性能验证等功能的中试平台。补齐光伏、储能等领域中试平台,引导企业聚焦能源细分领域开展中试验证,推动绿色能源加快应用发展。
9.时尚消费品。支持建设具有服装设计验证、材料性能测试、生产工艺验证、环保验证等功能的中试平台。激活纺织服装领域中试平台,提升纤维性能测试、纺纱工艺优化、染化料测配色等中试能力。支持建设具有产品设计验证、设备适用性评估、设备性能验证等功能的中试平台。激活智能家电领域中试平台,推动龙头家电企业通过中试公共服务带动家电行业整体转型升级。
10.未来产业。支持建设具有前沿技术研发、前沿产品测试、场景功能验证等功能的中试平台。做强前沿新材料领域中试平台,推动柔性电子材料、3D打印材料等领域创新平台强化验证服务能力,加快前沿新材料应用落地。激活/补齐具身智能、氢能与核能、全固态电池、元宇宙等领域中试平台,重点打造具身智能领域中试平台,提供数据采集、模型训练、功能测试、场景验证等服务。
(二)实施创新主体协同工程,分类打造多元类型中试矩阵
1.推动高校院所建设前沿型中试平台。支持高校、省级及以上实验室、技术(制造业、产业)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盘活现有基础设施、仪器设备、人才团队等科研资源,更新升级实验室能力,面向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开展首次工程化试验,建设具备从技术研发到中试验证一站式能力的前沿型中试平台,探索将中试平台建设纳入高校、科研院所评价体系,推动前沿新技术加快转化为新产品,有效促进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2.推动龙头企业建设生态型中试平台。支持龙头、链主、“大优强”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共同制定覆盖产业链的中试技术规则和服务标准,建设具备技术验证、产品测试、工艺流程优化等中试服务能力的生态型中试平台,面向中小企业适度开放中试场地和设备、共享应用场景和试验环境,带动整个产业的产品研发设计和试验验证,形成产业协同创新的良好生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3.推动服务机构建设专业型中试平台。引导具备相应资质与专业能力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科技服务企业等,面向检测、计量、分析评价、特种工艺验证等细分领域,建设“小而精”的专业型中试平台,提供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中试验证服务,保障新产品质量可靠性。(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4.推动多元主体联建综合型中试平台。引导两个及以上的政产学研用等多方主体,面向战略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探索共同出资联合建设“大而强”的综合型中试平台,提供跨行业、跨领域的高水平中试公共服务,推动资源互享、优势互补、成果互惠。重点支持链主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综合型中试平台,探索以技术入股等形式,推动中试平台法人实体化运作,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
(三)实施创新能级跃升工程,系统提升中试平台核心能力
1.夯实技术支撑能力。支持中试平台联合链主企业、高校院所等开展技术攻关,突破试验检测、计量、分析评价等中试基础共性技术和可靠性设计、仿真分析、数字孪生等关键技术。引导中试平台制定中试技术路线图,加强产业前沿技术研发熟化。支持中试平台积极承担国家、省、市各级科技攻关项目。引导中试平台研制中试相关标准,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研制,加强行业话语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2.强化工程验证能力。支持中试平台建设中试线、试验场地、应用场景、检测平台等,配备技术熟化、工艺验证、样品试制、放大试产、产品检测所需的试验设备、测试仪器、关键软件,以及安全、环保等配套设施。推动中试平台高效利用中试数据,加强数据挖掘和开放共享,提升技术转化效率。鼓励中试平台积极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仿真等技术,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探索纳入技改项目扶持计划,支持中试平台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
3.提升开放服务能力。引导中试平台发挥公共服务作用,将中试线、科研仪器设备、验证场地等通过市场化方式对外提供中试服务。推动中试平台规范对外服务程序,建立明确的中试服务清单和中试项目库,完善中试项目全流程管理机制,合理设置收费标准。推动中试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按照“谁投入谁获益”的原则,确定知识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探索推动将中试平台服务纳入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建立市级中试平台运营绩效评估体系,强化开放共享导向,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4.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中试平台实现市场化方式运营,在人财物等方面和依托单位相对独立。鼓励中试平台创新商业模式,在服务收费、设备租赁的基础上,探索通过技术成果转让、中试服务作价入股、输出中试人才等方式实现自我造血。鼓励中试平台拓展服务功能,提供投融资对接、企业孵化、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全方位服务,提高中试服务附加值。引导中试平台制定长期规划,明确未来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创新生态赋能工程,全面营造中试发展优良环境
1.创新金融服务供给。鼓励金融机构深化“科创贷”系列金融产品,为中试平台融资提供优惠费率,开发针对中试平台项目建设、中试验证项目落地及中试成果产业化的全周期金融服务产品,发展“中试保融通”、“中试保险+保单质押”等创新服务。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中试平台建设,构建“中试平台+产业基金”联动体系。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中试平台发展。(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宁波金融监管局、人行宁波市分行)
2.壮大专业人才队伍。支持中试平台引进一批中试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鼓励具备条件的院校与中试平台共建中试实训基地,共同开展工程师人才培养。深化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培养一批善于解决复杂中试问题的卓越工程师队伍。支持专业机构开展涵盖技术评估、市场评价等内容的中试服务技术经理人培训。探索平台、企业、高校院所中试人才“互聘共享”,推动“产业教授”、“科技副总”等专业人才有序流动到中试平台工作。探索对重点中试平台授予人才自主认定权,同等享受市人才分类认定支持政策和服务保障待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3.深化中试需求挖掘。探索建立中试需求发现机制,依托宁波科技大市场等平台,常态化征集并发布企业中试需求,落实“企业出题、平台答题”机制。鼓励高校院所中具有市场潜力的科技成果主动开展中试验证。畅通概念验证中心到中试平台的成果转化渠道,推动概念验证中心验证成功的创新成果到中试平台开展验证。鼓励中试平台充分利用好宁波区位优势和制造优势,探索开展跨区域协作,吸引国内外创新成果来甬中试熟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
4.加快项目落地转化。鼓励中试平台建立以产业前景和技术可行性为核心的中试验证项目评估体系,对拟入驻平台的项目择优推荐。建立中试验证项目储备库,指定项目专员服务重点项目,协助解决项目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用能、环评能评等事宜,加快推动中试验证项目落地。鼓励中试验证成功的创业项目积极参加“创客中国”系列赛、宁波智能产品创新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吸引各类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加快推动中试成果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各区(县、市))
5.组建中试服务联盟。推动以甬江科创区为核心组建中试联盟,吸引社会优质中试平台资源入驻,完善布局研发设计、中试验证、商业化应用等服务能力,加强信息汇聚、人员交流、产业协作,促进“有效科研+高效转化”。鼓励中试联盟建设中试资源管理和服务网络平台,广泛汇聚并发布中试成果、企业需求、服务能力、解决方案、政策资讯等信息,推动中试资源精准对接和高效配置。支持中试联盟加强与国内外地区机构交流合作,开展诊断提升、培训交流、经验分享等系列活动,定期组织“平台+企业+基金+场景”对接会,推动中试平台对标先进、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甬江科创办、市科技局、市国资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协同,各区(县、市)联动的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全市中试平台的政策制定、规划布局、要素保障、运行监测、考核评估等重大事项,协调解决中试平台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单位职能,全力协助推进中试平台建设。各区(县、市)要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推进制度,加大中试投入,强化服务指导,推动项目落地转化,实现中试平台建设与产业发展有效融合。(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资规局、各区(县、市))
(二)加大政策支持
支持新建中试平台,对我市产业发展带动作用大、重点产业领域急需补齐的新建中试平台项目,按照总投资额的30%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建设补助。支持中试平台提升对外服务能力,对市级中试平台按其新投入中试设备的20%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补助;强化对外服务成效考核,重点考虑对外服务企业数量、对外服务收入、成果转化成效等指标,对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秀的市级及以上中试平台,给予100万元奖励。支持中试平台争先创优,认定为国家级中试平台的,给予一次性3000万元奖励;认定为省级中试平台的,在市级中试平台的基础上,按其新投入中试设备的20%再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其中对依托省实验室、省(市)创新中心建设的中试平台,由市县两级统筹政策予以适当支持。鼓励各区(县、市)针对本地中试平台项目建设、中试平台运营、中试验证项目落地、中试成果产业化等方面提供个性化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
(三)强化服务保障
强化发改、环保、应急、消防等部门协同,对中试平台建设项目、中试验证项目等中试项目,合理优化备案及环评、能评等行政审批服务,对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等特殊领域,严格区分中试项目和产业化项目要求。探索实施中试项目“承诺+备案”制等新型管理机制,研究采取风险分级、信用监管等方式建立符合中试项目的安评监管制度。加大中试平台宣传力度,通过中试联盟、政务网站、企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广泛推介中试平台政策,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建设、使用中试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经信局、市甬江科创办)
(四)完善管理机制
建立中试平台梯度培育体系,构建“市级储备-市级重点培育-市级-省级-国家级”梯度培育库,实施分类管理。制定市级中试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明确市级中试平台的申报、认定、运行、退出等要求,对市级中试平台的整体建设和服务成效进行绩效考核,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运行监测指标体系和信息管理制度,做好管理监测和研究分析,加强中试平台建设管理过程中的体制机制改革探索。(责任单位:市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