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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1-03-10 结束时间:2021-03-18

为规范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9〕56号)、《宁波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甬政办发〔2014〕24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市经信局牵头起草了《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部门、协会、企业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3月18日前将相关意见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反馈至市经信局。

联系人:庄蕾,联系电话:89186454,传真:87272657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电子邮箱:161358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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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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