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预公开详情
宁波市高质量推进交通工程工业化发展 打造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实施意见(试行)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4-03-01 结束时间:2024-03-11

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高质量推进交通工程工业化发展打造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根据宁波市交通强国试点工作任务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牵头起草了《宁波市高质量推进交通工程工业化发展打造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公示期2024年3月1日至3月1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征求意见稿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1.联系人:胡再乐,电话:0574-89189026,传真:89382502。(工作日:09:00-12:00,14:00-17:30)

 

2. 信函请寄: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7号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建管处,邮政编码315041,请在信封上注明“交通工程工业化实施意见意见建议”。

 

 



宁波市高质量推进交通工程工业化发展打造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点击下载
无附件


宁波市高质量推进交通工程工业化发展

打造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实施意见(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高水平交通强市的实施意见》,结合国家、省、市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交通建设领域转型升级、打造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宁波市开展交通强国试点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把握交通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开路先锋定位,推动交通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交通工程工业化转型为主线打造平安百年品质工程为目标,推动构建优质安全、绿色高效、集约节约创新协同的交通工程发展格局

二、总体目标

2027,全市培育服务交通项目的混凝土(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工程设施设备生产企业、高品质砂石骨料生产企业等各类企业20家以上,总产值超100亿元,基本形成前湾、南湾、鄞州滨海等3个综合交通工业化产业集聚区。全市交通项目实现部品构件工业化生产及商品化流通全覆盖,培育10个以上交通工程工业化示范项目,为全国交通建设领域通过工业化转型打造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提供宁波样板。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部品构件生产企业工业化转型发展

1.培育一批骨干企业。依托纳入交通强市“1115”工程的重大项目,培育一批具有先进工程装备和生产技术的大型部品构件(设备)生产企业,推动交通项目部品构件(含T梁、箱梁、墩柱、盖梁、箱涵、预制桩、护栏、钢结构构件、桥梁伸缩装置等,和沥青及其混合料、建筑废弃物再生材料、高品质地材集料等,下同)的自动化、节能化生产,鼓励新能源使用,着力实现全市交通项目水泥制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低于标准1级数值

2.促进小型企业提档升级。鼓励既有小型部品构件生产企业与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合作,通过更新生产设备、优化制造工艺、吸收先进技术、引入专业队伍,进一步整合生产资源、加强生产管理、提高生产质量,推动企业向“专精特”转变,与骨干企业形成错位发展。

3.丰富企业产品供给。以部品构件的工业化生产、轻量化运输、装配式施工数字化管理为导向,推进部品构件生产企业与设计、施工、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联合开发标准化、轻型化、系列化部品构件产品、技术和装备,形成相关标准和图集,完善市场价格体系,满足常规工程设计需求。

4.推动企业协同共赢。支持大型部品构件生产企业牵头建立广泛的交通工程工业化产业联盟,鼓励立足自身特点,协同上下游产业,构建各有特色、优势互补、互相匹配的生产链,打造产品、设备、技术链式供应体系,实现互利发展。

(二)提升部品构件工业化生产品质

5.落实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强化“谁生产、谁负责”理念,推动部品构件生产企业建立全员、全要素、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部品构件生产企业联合相关单位培育专业的产业工人和技术团队。鼓励部品构件生产企业开展交通产品认证,建立交通产品采信机制。探索实施交通产品质量保险

6.强化行业管理部门质量监督责任。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部品构件生产过程中影响结构强度、安全性和耐久性的关键环节管控,建立我市交通项目部品构件工业化生产质量行业抽检机制,开展差异化监督和“飞行检查”,逐步建立以企业产品合格证为核心的项目部品构件质量监管模式。

7.推进数字化管理。加大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部品构件工业化生产过程中的应用,鼓励大型部品构件生产企业逐步建立集中式管理和分布式生产相融合的智慧化平台,推行部品构件质量保证数据数字化交付、审查、留档,做到全过程质量溯源。

8.铸造部品构件品牌。鼓励部品构件生产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做大既有品牌和新增注册商标,积极开展品牌创建、品牌培育、品牌推广和品牌保护工作,引导企业重视品牌建设,做好品牌塑造、实施品牌经营、培育品牌文化。

(三)推动部品构件在交通项目应用

9.强化设计标准化。交通项目应参考行业设计及技术指南,并结合项目实际及部品构件生产企业产品、产能、运输条件等因素进行设计。公路桥梁和水运码头结构应优先进行少规格、多组合的预制化、标准化设计,减少异形预制构件数量。鼓励建设单位牵头各参建单位和部品构件生产企业围绕提升生产效率、施工质量安全环保和建设速度联合开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部品构件优设计。

10.促进成熟产品应用。纳入交通强市“1115”工程和位于城市建成区、环境敏感区的重大项目,以及改扩建项目,通过设计变更等方式优先提高质量可靠部品构件(技术)使用比例。鼓励项目建设单位对使用质量可靠部品构件承包人实施“优质优价”奖励。

11.推动新型产品使用。纳入交通强市“1115”工程和政府(国有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宜支持新型部品构件(技术)先行先试。新型部品构件(技术)经试验性工程应用验证和专家评估通过后,可用于项目建设。支持纳入省级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产品在重大项目中优先采购使用,首台(套)装备纳入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工程或者销售业绩。

12.推动规范使用。部品构件生产企业应对运输、吊装、拼装、连接等关键工序进行技术交底,编制应用指南,指导正确规范使用。项目施工单位应加强部品构件进场检测检验,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制度,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四)营造交通工程工业化发展良好环境

  13.提升营商环境。鼓励交通项目采购质量优良、定价合理、生产高效、绿色环保、服务优质企业所生产的部品构件,2025年后重大交通项目应广泛使用商品化流通的部品构件。交通项目使用部品构件(技术)情况等纳入信用激励。

14.加强科技支撑。大交通项目安排项目科研经费用于工业化建造新产品和新技术研究,在建项目可增列必要的工业化科研专项经费支持交通工程工业化发展研究项目申请市级重大科研专项资金鼓励大型部品构件生产企业设立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支持优秀部品构件生产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秀科技成果申报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

15.强化审批保障。发改部门应支持必要的交通项目部品构件生产基地立项审批,优化新建(改建)交通项目部品构件生产基地节能评估和审查要求;住建、交通和水利部门应在设计审查(审批)中支持市政、轨道、公路、水运、水利等工程使用符合相关行业要求的部品构件(技术)

16.加强用地保障鼓励各地结合综合交通规划,提供合适的交通项目部品构件生产基地用地,适当降低规划和既有部品构件生产基地用地的容积率要求,近期可采用项目配套养护用地或符合条件的批而未供等存量建设用地临时保障交通项目部品构件生产基地用地。2025年后新开工重大交通项目的拌合站、预制场等临时设施用地设计需求原则上降低5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市交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成立市领导牵头的交通工程工业化发展工作专班,成员由市发改委、经信局、科技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务办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

专班办公室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细化方案,指导建立市级交通工程工业化发展专家委员会,负责提供技术支撑、管理咨询指导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同

专班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加快交通工程工业化发展的认识,根据自身职责,制定落实细则。专班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推进工作,推动各市级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共同推进交通工程工业化转型升级

(三)加强宣传推广

依托媒体和社会组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展示交通工程工业化发展优秀成果,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交通工程工业化转型及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为高质量推进全市交通项目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夯实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和高水平交通强市的坚实基础。

 

附件:主要工作职责分解表

 



附件

主要工作职责分解表

主要任务

序号

任务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推动部品构件生产企业工业化转型发展

 

1

依托“1115”工程,培育一批具备先进工程装备和生产技术的大型部品构件(设备)工业化生产企业,实现交通项目部品构件自动化、节能化生产。

 

市交通局

市经信局,各区(县、市)政府(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区(县、市)政府配合,不再单独列出)

2

鼓励既有小型部品构件生产企业通过各类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和提高生产质量,与骨干企业形成错位发展。

市交通局

市经信局、市住建局

3

推进部品构件生产企业联合相关单位开发适合交通工程工业化发展的各类部品构件产品,形成相关标准和图集,完善市场价格体系。

市交通局

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4

支持大型部品构件生产企业牵头建立交通工程工业化产业联盟,打造交通工程工业化产品、设备、技术的链式供应体系。

市交通局

/

提升部品构件工业化生产品质

 

5

推动部品构建生产企业建立全员、全要素、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培育专业的产业工人和技术团队,推动开展交通产品认证,建立交通产品采信机制。

市交通局

市市场监管局

6

探索实施交通产品质量保险。

市交通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7

建立交通项目部品构件工业化生产质量行业抽检机制,逐步建立以企业产品合格证为核心的项目部品构件质量监管模式。

市交通局

市市场监管局

8

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鼓励大型部品构件工业化生产企业逐步建立集中管理和分布式生产相融合的智慧化平台,做到全过程质量溯源。

市交通局

市经信局、市住建局

9

鼓励做大既有品牌和新增注册商标积极开展品牌创建、品牌培育、品牌推广和品牌保护工作增加品牌价值。

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

/

推动部品构件在交通项目应用

10

交通项目应参考行业指南,并结合项目实际及部品构件生产企业情况,以公路桥梁和水运码头为重点开展少规格、多组合的标准化设计。

市交通局

市发改委

11

鼓励建设单位牵头各参建单位和部品构件生产企业联合开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部品构件优化设计。

市交通局

/

12

纳入交通强市“1115”工程和位于城市建成区、环境敏感区的重大项目,以及改扩建项目,可通过设计变更等方式优先提高质量可靠部品构件(技术)使用比例。鼓励项目建设单位对使用质量可靠部品构件的承包人实施“优质优价”奖励。

市交通局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13

纳入交通强市“1115”工程和政府(国有资金)投资重大项目,宜支持新型部品构件(技术)先行先试。新型部品构件(技术)经试验性工程应用验证和专家评估通过后,可用于项目建设。

市交通局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14

支持纳入省级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产品在重大项目中优先采购使用,首台(套)装备纳入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工程或者销售业绩。

市交通局

市经信局、市政务办

15

部品构件生产企业应对运输、吊装、拼装、连接等关键工序进行技术交底,编制应用指南。

市交通局

/

16

项目施工单位应加强部品构件进场检测检验和施工过程控制,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制度,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市交通局

/

营造交通工程工业化发展良好环境

17

鼓励全市交通项目择优采购部品构件2025年后重大交通项目应广泛使用商品化流通的部品构件。

市交通局

市发改委、市政务办

18

交通项目使用部品构件(技术)情况等纳入信用激励。

市交通局

/

19

重大交通项目应安排项目科研经费用于工业化发展应用研究,在建项目可增列必要的工业化科研专项经费。

市交通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20

鼓励大型部品构件生产企业设立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支持交通工程工业化发展研究项目申请市级重大科研专项资金支持优秀部品构件生产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秀的科技成果申报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

市科技局

市交通局

21

支持必要的交通项目部品构件生产基地立项审批,优化新建(改建)交通项目部品构件生产基地节能评估和审查要求。

市发改委

市交通局

22

设计审查(审批)中支持市政、轨道、公路、水运、水利等工程使用符合要求的部品构件。

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

23

鼓励各地结合综合交通建设规划,提供合适的交通项目部品构件生产基地用地,适当降低规划和既有部品构件生产基地用地容积率要求。

各区(县、市)政府

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24

近期可采用项目配套养护用地或符合条件的批而未供等存量建设用地临时保障交通项目部品构件生产基地用地。

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交通局

/

25

2025年后新开工重大交通项目的拌合站、预制场等临时设施用地设计需求原则上降低50%以上。

市交通局

市发改委

 



null.null 点击下载
无附件
无附件
无附件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无附件
征集结果反馈时间 : 2024-03-11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