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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关于进一步扩需求强动能优品质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4-01-16 结束时间:2024-01-25

更好促进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结合2023年我市“8+4”经济政策实施情况,以及企业所需、群众所求、基层所盼,我委起草形成《宁波市关于进一步扩需求强动能优品质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bdrczhc@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2221室;

3.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3975

4.反馈意见和建议时间:自2024125日前反馈。

附件宁波市关于进一步扩需求强动能优品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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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关于进一步扩需求强动能优品质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培育新质动力,增强发展效力,促进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奋力推动宁波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制定以下政策。

一、围绕扩大有效需求,增强投资发展后劲

1.开展全市扩投资攻坚行动。组织实施扩大有效投资“5210”攻坚行动,通过重大项目储备、招商引资落地、项目建设提速、要素供给保障、国企民企双向发力五大突破加快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支持省重大建设项目审批能快则快、资源要素保障应保尽保。完善投资赛马激励机制,推动激励措施充分快速兑现。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市级财政2024统筹安排资金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交通强省水网安澜提升城镇有机更新农业农村优先文化旅游融合民生设施等领域

3.加强资金向上争取。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力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占全省份额比重与经济总量占比基本相当,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亿元左右。力争更多项目列入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备选项目清单。鼓励政策性银行用好金融工具,引导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服务,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做好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政策项目储备和贷款投放等工作。

4.强化用地用林用海要素保障。2024年,全市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5万亩以上,力争10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保障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000亩。完善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允许省重大产业项目中的示范类制造业项目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符合条件的省重大建设项目使用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持续提高用地审批效率,简化用地预审审查,允许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统筹新增建设用地、存量建设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支持工业用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供应方式,引导民间投资项目占出让工业用地比重不低于70%2024年,对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林地定额争取省林业局的全额保障,对未列入市重点工程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区(县、市)林地定额不足的,在市级林地定额中统筹安排并支持向省林业局申请追加定额;对于市级以上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实行边占边补,允许最迟在次年年底完成补充林地任务,允许各区(县、市)通过交易方式进行跨区域补充林地责任指标调剂。鼓励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并全力保障产业项目落地建设

5.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能。统筹保供与稳价目标,落实能源资源,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1000亿千瓦时以上,城镇燃气供应20亿方左右。保障新上重大项目用能200万吨标准煤以上,确保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70%,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加快推动传统产业集聚提升,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和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全年腾出存量用能空间30万吨标准煤以上。用足用好国家绿证抵扣能耗政策,鼓励支持市场主体购买绿证,绿证对应电量不纳入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允许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通过购买绿证等形式,落实能耗平衡方案。推动全市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力争全年实现市场化电量700亿千瓦时左右。

6.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壮大。全面落实浙江民营经济32、宁波民营经济33,执行好要素保障“370%”、招投标七个不准等政策。围绕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3张项目清单,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根据国家、省实施方案,制定我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实施细则,制定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和特许经营协议范本,规范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最大限度拓宽民间投资空间,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

7.加快五大领域补短板。支持城市地下管网建设、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农民工市民化、有效增加医疗服务供给、有效增加养老服务供给等五大领域补短板,谋划实施一批项目,全力争取国家支持,确保五大领域补短板走在全省前列。

二、围绕强创新提能级,推进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

8.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市级财政2024统筹安排资金重点支持重大科创平台建设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攻关人才支撑等领域

9.打造高水平大学。出台加快我市高校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支持宁波大学双一流建设推进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启动实施高校学科专业“161”工程,支持高校学科专业建设。

10.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创新主体承担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战略协同创新”“关键技术突破”“科创生态育成”“重大应用示范等四大计划,对承担计划的相关企业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支持有实力的平台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卡脖子攻关任务和重大研发任务。对承担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高校院所,按规定给予配套经费或补足经费支持。

11.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首次被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再次被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规上企业,或首次上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额外一次性奖励10万元。支持争创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

12.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加大研发后补助力度,市县两级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300万元补助。研究建立市属重点制造与创新类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任务书,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考核时视为利润。

13.加快科创平台提能升级。推动甬江科创区打造世界一流科创策源中心支持创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平台,纳入《浙江省支持重大科创平台和新型高校建设办法》支持范围的,市级财政给予不低于5亿元的补助。鼓励领军型科技企业参加新型实验室体系和新型研发机构体系建设,对获批的省重点实验室,参照省标准给予补差。对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经费

14.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拨转股等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以基金+奖补方式,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在我市落地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按照实际投入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支持有条件的创新主体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积极推行科技成果先用后转

15.提升创新人才引育质效。优化甬江人才工程,拓展人才举荐制、认定制范围,给予个人类项目最高100万元支持,团队类项目最高2000万元支持,赋予重点企业市场化人才评价自主权。对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团队,参照省标准给予支持;对入选省领军型创业团队,给予500万元支持。支持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发展。实行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三日办结制度。对入选的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给予配套助。鼓励引进海外工程师,按规定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的年薪助。支持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经批复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建设补助。

16.激发金融科创服务能力。引导各金融机构对甬江科创区加大信贷供给力度,自2024年起三年单列信贷规模1000亿元。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业务。试点建立企业研值”“创新积分增信机制,建立技术流专业风险评价体系。发挥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对单只子基金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40%,种子期、初创期单个科技企业投资最高分别可达500万元、1000万元。股权投资机构完成向宁波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满2年后,按实际投资额(货币出资)给予10%奖励当年实际投资宁波非上市企业的投资额每满1亿元(或等值外币)且投资期限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17.激励科技创新创业。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400万元、200万元奖励;年度绩效评价为A类的国家级孵化器、省级孵化器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初次备案的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给予300万元奖励,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省级众创空间给予50万元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双创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为在孵企业减免办公、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

18.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企业,鼓励各地给予用地、能耗排放等要素支持,并优先纳入各类科技计划支持清单。对省级部门发文确认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按收费标准的70%执行。

三、围绕育动能提质效,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现代产业体系迭代完善

19.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聚焦新型工业化和先进制造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级财政2024统筹安排资金重点支持产业集群建设、智能制造提速、优质企业培育等领域。

20.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软件、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国家集成电路、软件、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21.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智能制造升级、加速产业创新突破、促进绿色集约发展、培育优质企业梯队、深化品牌质量管理、强化资源要素配置、优化产业发展生态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22.推进政府投资基金运作。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放大作用,围绕“361”万千亿产业集群培育,谋划设立一产业链一专项子基金,通过公开招募优秀头部基金管理机构,或与民营龙头企业合作,实现基金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集聚人才、资金等要素。推动已组建基金加大民间投资项目支持。

23.加强制造业金融支持。2024持续加快全市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长。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作用,进一步支持制造业发展。持续推进凤凰行动升级工程,加快推动企业多渠道上市。打造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示范区,高质量建设全国首批专精特新专板。推动金融机构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先对绿证消费水平高的企业提供低息贷款支持。

24.强化工业用地服务保障。2024年,全市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5%完成低效工业用地整治0.7万亩。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符合条件的特别重大和引领性产业项目可提前预支用地奖励指标。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应。支持工业用地带条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租赁)。深化空间换地,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工业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5,建筑系数达到4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项目容积率达到2.0以上。符合详细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专精特新产业园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25.提速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着力培塑九大未来产业赛道新优势,争创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充分发挥甬江科创区的核心区引领作用,布局未来产业促进心、概念验证中心等创新载体引导各地培育创建市级未来产业先导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争创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布局建设未来技术科学装置和未来产业研究院,在土地、能耗等要素上予以适当支持。

26.推动数实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聚力发展材芯端贸软等数字产业集群。壮大数字制造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加快集成电路一链四区布局,支持有条件地区创建省级数字经济产业园和数字楼宇。推动数字服务业创新提质,推进软件和互联网产业提速增效。促进规上工业企业、重点行业数字化改造和企业上云全覆盖深化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强化人工智能创新应用,2024年打造省级以上标杆项目30个以上,完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建设25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到85%以上。

27.支持优质企业培育。加强一流(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梯队培育,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体系。对列入世界500强、国家一流(领航)企业、中国制造业500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奖励。完善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原则上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推广目录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首台(套)产品企业不列入D类企业。加快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开展个转企直接变更便利化登记

28.加快打造新能源汽车之城。遴选支持一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转型或提升的重点投资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总额的15%、最高4000万元给予补助。推进产业链协同,对新能源整车企业采购非关联生产企业的零部件产品,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支持整车企业做大做强,对整车企业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量和产值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达产扩能分档奖励。整车企业新能源化、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实现强链补链并量产的企业等予以支持

29.强化制造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相关人才甬江人才工程“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企业人才入选比例不低于60%。深化人才支持计划,给予符合条件的卓越工程师、工业设计大奖赛事获奖创新人才政策支持。有序推进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初、中级职称评审试点,增设全市数字技术中级专业任职资格评审。

四、围绕优结构提能级,推进现代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30.落实财政资金保障。围绕服务业结构优化和能级提升,级财政2024统筹安排资金重点支持软件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体育产业等发展领域

31.激励在线经济创新发展。聚焦在线零售、在线文娱及其他在线新经济重点领域,鼓励服务业市场主体通过数字化赋能推动共享经济、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对实际投入100万元及以上按最高20%的标准给予补助。

32.着力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支持建设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实施三区联动建设计划优先推荐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内企业申报国家服务业专项资金。2024年,力争新培育高能级创新发展区1以上

33.大力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实施服务业领军企业成长计划,支持申报政府产业基金、创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专项。推动服务业企业个转企、小升规、规升总,对认定为市级以上服务业总部企业的,按规定分档给予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服务业500浙江省服务业百强企业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

34.加力推进文旅融合提升。建立重大文旅金融创新保护机制,经评审认定为重大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可获得财政支持,并在一至三年内获得市域内独家经营资格。对5A标准特色景区建设与千万级核心大景区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35.引导文化产业提质创新。发挥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撬动作用,对新认定省级及以上龙头文化企业、重点文化企业、成长型文化企业以及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省级文化创意街区,给予一定奖励。加快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持续创建数字文化产业集聚区。

36.鼓励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对获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的单位(项目)、省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优秀项目)列入市体育名品培育单位的企业、市重点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的品牌赛事以及代表宁波市参加全国和浙江省三大球超级联赛的球队等,按规定给予支持

37.推进信息服务业提质升级。符合条件的信息服务业企业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信息服务业企业基于自主开发软件产品开展信息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首版次软件产品推广应用政策。对认定为省级及以上软件首版次产品的投保企业,给予保费金额最高80%、单家企业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38.推动工业设计产业提升发展。培育10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加快和丰创意广场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建设,组织参中国国际工业设计博览会等展会活动,搭建高端协作平台,营造行业发展生态。

39.促进物流业提质增效。做大做强重点物流企业,加快建设示范物流园区促进物流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支持互联网+”物流平台和数字化应用场景开发推进冷链物流发展。

40.提升会展业发展水平。支持与国家级行业组织和会展龙头企业开展合作,争取引进培育一批品牌会展项目鼓励新办市场化展会,促进政府性展会转型发展。

五、围绕畅联通促循环,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建设

41.强化重点领域资金需求保障。围绕交通强市战略,市级财政2024年统筹安排资金重点支持交通枢纽工程、对外联通网络、市域交通网络等重大项目建设,以及智慧、绿色、品质交通等领域发展。

42.协调落实港航项目用地。支持强港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优先纳入省重大建设项目,优先保障相应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林地定额等指标。单独选址的省重要集装箱码头项目,支持优先纳入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省统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按规定给予保障。对符合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条件的港口物流、航运服务业类项目,优先支持并享受相关用地支持政策

43.支持世界一流强港建设。研究出台我市对宁波舟山港集装箱海铁联运发展的新一轮支持政策,持续培育壮大海铁联运市场规模,带动物流相关行业发展。实施外贸滚装航线扶持政策,鼓励引导外贸滚装船挂靠宁波港口以港口领域、港城联动等为重点,推动进港证优化、司机权益保障等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

44.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深化宁波金华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宁波梅山国际冷链供应链平台等项目建设,争取获得5亿元中央奖补资金。推动航空运输发展,积极开拓国际航空航线,丰富航空运输市场主体,培育引进基地航空公司。提升河道船闸通过能力,力争平均待闸时间缩短至24小时。

45.做强做大航运服务业。聚焦招商引资、新增运力、争先进位、国际海运、内贸集装箱发展、国际船舶管理、国际船舶检验等领域,支持航运及相关服务企业提质发展。2024年,新增船舶运力约50万载重吨,国际船舶运力占比进一步提升。

46.推动物流运输降本减负。继续实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六五折优惠、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费政策,减免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47.加快交通绿色转型。推动交通工程工业化发展,支持工厂化生产、工业化管理、装配化建设、数字化融合、专业化培育等领域进一步完善港口码头岸电设施,鼓励靠港船舶常态化使用岸电,2024年新建岸电设施5套,岸电使用量同比增长10%。鼓励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2024年淘汰国四营运柴油货车9000

48.加强交通惠民扶持。高质量建设宁波四好农村路”2.0版,2024年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40公里、养护工程458公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率保持5A级。支持农村客货邮融合,创建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星级样板县,开通城乡客货邮融合线路2条,新增综合性服务站点30个。关心关爱货车司机,新建3司机之家站点,安排专项资金50元对符合条件的司机之家给予运营补贴。

六、围绕扩消费促开放,推进内外循环双向发力

49.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聚焦促进消费提质扩容以及稳外贸扩外资,级财政2024统筹安排资金重点支持消费提质扩容等促消费领域以及扩大开放领域

50.激发传统消费新活力。更好发挥消费券作用持续安排消费券政策,直接撬动消费150亿元。落实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和峰谷时段充电享受不同优惠价格政策,持续完善农村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新增公共充电桩4000根以上。规范二手车交易,加快二手车流通。引导传统消费创新升级,支持老字号在产品、营销模式和品牌形象等方面创新发展。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惠民节等促销活动,鼓励消费者更换、新购环保家具等家居产品,促进家装消费。支持培育招引新商贸企业,做大做强龙头商贸企业。支持金融机构提供多层次消费金融服务,开展多样化金融促消费活动。

51.培育热点消费新场景。迭代深化双促双旺行动,组织举办各类促销活动1000场以上。深化新型消费城市试点,推进新零售示范城市建设,支持即时零售、智慧零售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推进直播电商提质升级,累计打造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200家。深化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培育遴选市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5持续开展智慧商圈创建提升行动,推动传统商圈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发展首店首发经济,鼓励各区(县、市)培育引进一批国际、国潮、老字号首店等。打造文旅消费品牌,组织开展文旅消费季、消费月、消费周活动,培育夜间文旅消费示范试点100个,接待过夜游客6000万人次以上。持续放大后亚运效应,提升热力宁波体育消费品牌,举办体育消费促进活动20场以上,打造消费场景200个以上。深化数字人民币试点,推动数字人民币在消费领域应用扩面,主要商圈内商户数字人民币受理改造完成率达到70%

52.打好外贸稳拓调组合拳。迭代开展新一轮拓市场增订单行动,加大参展支持力度主办或联合主办甬通全球系列境外展50场以上,支持境外重点展会100个以上,力争组织500个团组、5000家次外贸企业赴境外参展。强化工贸联动支持,组织开展十链百场千企系列对接活动。注重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功能,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对出口重点国别、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信保给予倾斜对进口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内的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等,给予贴息支持。深化跨境投资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为新型国际贸易结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等跨境贸易投资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外汇金融服务。

53.支持外贸发展新模式。全面深化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推进跨境电商业态模式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店开全球系列行动,推进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在跨境电商独立站、海外仓、前置仓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开展油气、化工品、大宗商品和新能源材料等新型离岸贸易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政策优势,支持保税+文化”“保税+仓储”“保税+维修等新业态发展。对外贸企业开展碳排放足迹核查给予政策支持。推进内外贸一体化企业、服务平台建设。

54.大力招引高质量内外资。落实落细外资26”“招商25政策力争引进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20个左右市外内资2200亿元,新增签约总投资10亿元或1亿美元以上重大项目120个以上。办好境内外双招双引推广活动打响投资宁波系列品牌招商活动。

七、围绕促融合提品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55.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聚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增强城镇集聚辐射功能,财政2024统筹安排资金重点支持生产保供提基乡村产业提能经营体系提效农田建设提质农业双强提升美丽乡村提标共同富裕提速城乡优化提档等领域。

56.加强金融支农赋能。加大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力度,拓宽农业抵(质)押物范围,保障规模种粮大户、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和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信贷需求。继续稳定主粮作物保险覆盖面,探索开展农业巨灾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扩大普惠保险保障范围,推动农业品质保险试点在大黄鱼、余姚甲鱼等地理标志农产品中提质扩面。

57.强化土地综合整治。优化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制度,全年实现耕地垦造和功能恢复0.8万亩以上。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完成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8万亩以上。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8个,推进首批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评选市级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和土地整治示范工程各3个,并给予奖补;省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按省定标准给予奖补。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成现有涉农政策,优化耕地、林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功能区等农业生产空间布局。

58.有力保障种粮收益。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0万亩。继续实施规模粮油种植补贴等常态化支持政策。落实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机制,保持稻谷最低收购价高于国家最低收购价,给予粮食面积及增幅位于全省前列的区(县、市)奖励。对新建干大豆和绿肥规模种植基地给予奖励。

59.支持科技和机械强农。对县级及以上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领域的各类设施投入或改造提升,按标准给予补助。大力支持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专项,新增农业科技重大成果5项以上。市县派遣科技特派员1000人次以上,对市级科技特派员项目给予补助。支持开展种业提升工程,单个项目补助最高500万元。对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实行星级管理和分类补助。

60.推进和美乡村提标。支持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一环十线美丽乡村风景线、未来乡村、艺术赋能村、垃圾分类典范村等建设。实施农饮水应通尽通工程。继续推进农村道路建设和运维管理。适度超前建设农村电网,支持乡村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全年新建乡村充电设施200台。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利用存量农业设施大棚、即可恢复用地等,实施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

61.推进乡村产业提能。强化土特产名品培育,实施农业经营主体技改项目,扶大扶强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培育一批数字农业工厂和数字化种养基地,立足种植、畜牧、渔业等行业特点,加大现代设施农业扶持力度,重点支持设施大棚、植物工厂、设施畜牧业、设施渔业、冷藏保鲜设施等,对符合条件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予以贴息。

62.促进强村富民提速。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促进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开展新型农业主体经营贷款贴息工作。建立联农带农联结机制,实施万名农创客培育行动,推动农民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63.加快渔业提质发展。对购买或新建远洋渔船给予补助。对新引入远洋渔业企业按规模给予定额奖励。推进新渔场新资源开发。鼓励远洋自捕鱼回运,对回运进入本市交易的远洋自捕水产品按数量给予定额奖励。经农业农村部认定并获得国家补贴的我市远洋渔业基地建设给予定额补助。大力培育稻渔综合种养,对新建或改造提升面积50亩以上的连片稻渔综合种养基地,按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64.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建立奖补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落实省级共性+市县个性积分制度,试行居住证转户籍制度。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

65.提升县城承载能力。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40个左右,完成投资80亿元左右。市财政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公共预算支出进一步向县城城镇化建设倾斜。推动政策性银行安排500亿元信贷资金,重点支持县城城镇化建设,促进人口和产业加快向县城集聚。

66.支持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针对四明山因生态保护受到发展限制区域,扶持村庄生态环境保护、村容村貌改善、村集体公益性基础设施运维、强村富民等重点领域;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产业转型提升发展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八、围绕惠民生增福祉,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

67.发挥财政保障作用。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打造优质、高效、均衡、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市财政2024统筹安排资金重点保障重点工程建设促进高校高质量发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发展各类学生资助就业高技能人才支持医疗卫生养老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以及困难群众、残疾人、优抚对象、孤儿及困境儿童等帮扶。

68.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全面贯彻落实稳就业政,持续推进灵活就业综合保障改革,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深化劳务协作、校企合作,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多渠道支持稳岗扩岗。持续推进一人一技培训,建强百地千坊技能人才培养共同体,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以上。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增强用工单位及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保积极性。稳步实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69.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加快实施家门口入托工程,推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完善普惠托育政策支撑体系。新增托位1500个,其中用人单位办、社区嵌入式托位800个以上,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3个以上,普惠托位占比保持在80%以上

70.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深化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全面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力争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评估的区(、市)达到90%以上,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省级评估的区(、市)达到60%以上。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高效能建设一批一流应用型高校。推动新一轮重点学科专业建设。

71.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持续推进医学高峰建设,加快与浙江大学及附属医院合作办医进程;依托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高端医学团队引育3个,总数累计达到19个。高质量完成省定年度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任务数。落实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计划。提升院前急救能力。

72.支持推进老有康养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新(改、扩)建养老机构20家、竣工10继续推进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建设新增老年助餐服务点位350以上,老年助餐服务持续提质增效。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全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73.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稳慎有序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个、256栋,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

74.支持推进弱有众扶推进实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将社会帮扶对象扩大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完善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确保户籍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培育壮大慈善主体力量,推动慈善信托提质扩容,新增慈善组织70家,新增慈善信托规模不少于2000万元。

75.支持推进产教融合支持全市院校加快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建设(一批产教联盟、一批示范基地、一批试点企业、一批重大平台〔项目〕和一批育人项目),推动创新产教融合体制机制、培养双师双能型教师、培育技术技能人才、打造实习实训基地和产学研平台、开展面向企业的培训和技术服务;鼓励和引导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统筹支持试点企业产教融合建设,为共同富裕和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提供创新源泉和智力支持。

各领域政策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出台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强化政策协同,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承接落实方案,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4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做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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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结果反馈时间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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