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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宁波市工业稳增长扩投资促转型惠企十条(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2-02-10 结束时间:2022-02-18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早准备、抢开局、稳增长”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企业主体活力,全面落实降本减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春节留工优工等系列政策,集成优化企业服务,全力推进“强制造321”,我局起草了《宁波市工业稳增长扩投资促转型惠企十条(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广大企业(单位)意见建议。请于2月18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市经信局。

联系人:规划政策  杨倩红,电话:89292023。邮箱:615996441@qq.com

 

附件:《宁波市工业稳增长扩投资促转型惠企十条(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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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工业稳增长扩投资促转型惠企十条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早准备、抢开局、稳增长”的目标要求,坚持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平台,充分发挥企业主体活力,全面落实降本减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春节留工优工等系列政策,集成优化企业服务,全力推进“强制造321”,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政策。

一、全力推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建立健全产业链供应链预警监测体系,加强对重点产业链、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及处置风险问题。积极应对新冠疫情风险,制订完善工业企业新冠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和疫情期间产业链供应链运输保障工作方案,建立专班化运作机制。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断链断供风险,推动产业链企业、科研院所成立产业链共同体,开展产业合作和技术攻关。

二、鼓励企业抢单扩能增产。鼓励企业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抢订单、扩产能、增产量。对2022年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0%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的当年用电量超过上年部分按企业分类予以定比例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年度“小升规”企业,其当年工业总产值增长50%以上的,再奖励5万元。

三、组织专家助企诊断服务。组织智能制造、清洁生产、管理咨询等专家及第三方机构进企业,为中小企业开展专题性免费诊断、培训和咨询,助力企业实施数字化、机器换人、上云用云、节能环保改造和管理提升等改造项目,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优化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指导和服务,进一步加快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速度,对非“高能耗、高排放”的技术改造项目,当天受理、当天备案。实行备案项目容缺受理,允许企业在项目开工前补齐相关缺项资料。

五、加大对技术改造项目扶持力度。对列入市级补助的产业投资(技术改造)、数字化改造等各类补助(奖励)项目,企业可随时提交补助(奖励)申请,加快验收、审核进度,及时兑现有关扶持资金。对项目内容中的安全生产、环保改造等投入,可计入补助范围。鼓励企业实施“零土地”技改,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提高用地容积率。

六、加强对重点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发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作用,建立健全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困难问题的收集、流转、协调、解决机制,及时协调企业对项目审批和能耗、排放、土地、融资等要素需求,加推进项目前期进度和建设进度,促进项目早日竣工投产。

七、着力培育“大优强”企业。加快推进“大优强”企业培育计划书签订,动态调整培育库和重点企业清单,推进实施“一企一策”政策。会同海关、港航、机场、铁路、医院、金融、机关事务管理等单位,建立“大优强”企业绿色通道,为“大优强”企业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召开全市创业创新表彰大会、发布创业创新风云榜榜单,加强对优秀企业的宣传与表彰。

八、加大对新兴产业培育力度。对纳统的上年度营业收入亿元以上重点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企业,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速3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比增速在5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2022年度营业收入达亿元以上且增速在30%、50%以上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对我市从事生物医药生产、研发及技术服务的企业,在2022年购买药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三个及以上且在本地形成生产(含已在本地开展中试和工艺验证),若合计销售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按购买注册证费用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制(修)订出台数字经济、集成电路、软件整机装备等专项政策意见。

九、全面推动降本减负系列政策落实。利用各级企业服务平台、助企专项行动、企服热线巡访、“一指减负”应用场景等方式开展“深层次、多方位、多渠道”的“渗透式”宣传,对政策进行跟踪监督和评估,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利用数字化改革契机,开发线上政策申报系统,简化工作流程,加快各项补助奖励类政策资金拨付速度,提升企业获得感。

十、优化升级企业服务。深入开展“企业服务迭代升级”专项行动,整合联动线上线下资源,协同发挥涉企部门合力,完善企业困难问题流转办理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等方面的难题。常态性组织开展产业链、院企、银企、数字化等“四个百场”对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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