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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及配套政策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1-01-22 结束时间:2021-01-29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就《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及配套政策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发挥小额贷款公司作用,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强化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等,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拟订了《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政策,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建议(请附联系人、联系方式)请传真至0574-89385881,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


内容详见附件:

《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事项审批、备案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取消试点资格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docx 点击下载
《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取消试点资格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docx 点击下载
《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事项审批、备案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docx 点击下载

 

关于《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政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2021年1月22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政策意见,截至1月29日,共收集2条意见如下:
一、《指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去掉“原则上”。已采纳。
二、《指引》第十四条,同业拆借建议改向区县(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已采纳。

附 件 无附件
公众意见